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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2025年12月27日08: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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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治轨道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

  本报记者  倪  弋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国管局局长王永红、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守本等到会回答了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代表的发言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肯定了我国节能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指出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他提问:如何正确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如何更好地统筹节能工作和降碳工作?

  “节能是降碳的重要方面,节能和降碳工作是内在统一的。”郑栅洁回答,统筹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是提升经济发展质效的有效抓手,是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降碳目标的关键手段。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降存量,深挖工业、建筑、交通、算力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潜力;二是控增量,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强化“两高”项目管控;三是抓落实,将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碳排放总量等指标一体纳入“双碳”评价考核,压实各方责任。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周佑勇提问:执法力量减弱、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效果,下一步将有哪些改革举措?

  李乐成在回答中列举了强化制度供给、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加强能力建设和培训等方面的努力,也分析了执法人员数量与能力不足的挑战。他表示,下一步将突出制度机制创新和能力提升、突出执法效能提升、深化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应用,“要抓好政策协同,把工业节能监察和碳排放相关制度政策统筹起来。”

  标准是节能工作的“硬尺度”。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庄毓敏反映,部分节能标准更新滞后,AI等新兴产业节能标准存在空白,并提问:“未来对于改进和完善节能标准体系有什么样的考虑?”

  “我们要加快更新升级传统行业的存量标准,开展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效果和行业节能技术潜力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加快推动像多晶硅、水泥制品等行业能耗标准和工业设备能效标准修订,争取在明年年底实现节能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应修尽修’。”罗文表示,还要加快研制新兴产业标准,加强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手机、光伏组件等产品节能标准预研,夯实数据基础,坚持急用先行,下达一批标准研制计划,发布一批重要标准。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算力设施能耗快速增长成为新课题。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孙泽洲提问:如何加强这一新兴领域的节能管理?

  郑栅洁回应,一是加强新建项目源头把关,扎实推进“东数西算”工程,促进算力资源集聚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二是加大存量设施改造力度,推动设备选型、制冷架构、机柜功率密度、系统智能运行策略等优化升级。对能效低、规模小的“老旧小散”算力设施,要稳步有序地退出;三是强化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推动高效热回收、大温差长输供热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规模化应用。李乐成随后表示,将抓好规划引领、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小散算力设施整合改造和典型案例示范引领。

  财政与国资系统的支持至关重要。蓝佛安系统阐述了中央财政如何从促进重点领域能源节约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等6个方面给予的全方位支持。张玉卓表示,国资委通过将节能降碳纳入考核、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等措施,督促央企国企在节能工作中争当先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实质性措施不足等问题,将继续加大考核推动力度。

  询问始于“问”,但不止于“答”。这场历时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问出了症结、答出了对策。问答之间,更道出了在法治轨道上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协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推动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本报记者  彭  波

  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副部长郭婷婷作的国务院关于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国务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有关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1—2024年,全国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78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2万亿元,地方财政累计安排2.76万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努力,推动高校提质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水平差异。

  报告指出,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举办者投入责任,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建立健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地方财政建立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并因地制宜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等资金,推动地方高校高质量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协同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资金分配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着力推进财政高等教育资金科学管理,提升资金分配使用效能。针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体量大、涉及面广、管理难度高等特点,中央层面积极构建财政、教育、发展改革等多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的资金管理模式。同时,将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监控范围,全过程跟踪预算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严肃处理日常监管、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的各类问题,让财经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报告指出,财政资金的支持,有力推动了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高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202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8%,比2020年提高6.4个百分点,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口超过2.4亿人。

  中央财政坚持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作为重中之重,2021—2025年统筹一般公共预算等累计安排181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超过1100亿元,有力保障“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快冲击世界一流。近年来,“双一流”建设高校持续强化教育资源供给,扩大本科招生规模,培养了全国超过50%的硕士、近80%的博士,并在诸多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更加凸显。

  与此同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持续筑牢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公平基石。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增加奖助名额,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21—2025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安排超过4600亿元,推动形成“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政策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报告显示,当前我国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呈现出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分配机制日益完善、使用成效不断显现的良好态势。下一步,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深化改革、加大投入、优化结构、强化绩效上进一步下功夫,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努力实现由大到强的系统跃升,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维护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本报记者  倪  弋

  12月22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吴秀章作了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吴秀章表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已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据测算,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权益维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推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对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健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制度作出明确部署。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及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劳动规则公示、权益维护服务等系列指引指南,合理界定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

  强化指导监督,压实用工责任。强化部门联合约谈,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公开发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自律公约,督促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依法合规用工,落实对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用工的监督责任。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累计检查7.9万家企业用工情况,约谈企业8652家次,处理违法行为1.4万次。

  创新保障模式,完善社保制度。在工伤保险制度框架下,结合新就业形态特点,提出按单计费、每单必保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于2022年启动试点工作。截至2025年10月底,试点企业共11家,试点省份达17个,累计2325万人参保,实现了试点范围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参尽参。推动各地普遍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渠道。截至2024年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7057万人、6615.9万人。

  优化服务联系,提升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加强8900多家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拓宽“线上+线下”求职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建设创业载体近1万家。

  多元化解矛盾,及时处置纠纷。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探索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国建立3000余家一站式调解组织,构建起覆盖全国的多元联合调解工作网络。

  报告指出,当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数仍在快速增多,收入不稳定、劳动保障不足的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改革优化。对此,报告提出,下一步将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变化和不同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保障从业人员权益,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 人民日报 》( 2025年12月27日 05 版)

(责编:彭静、黄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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